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是对在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总额和年限不变的情况下,在使用初期多计提折旧额,后期少提折旧额,以使所用固定资产磨损的大部分价值能在较前的几个使用期间内收回保证所耗资产的价值得到及早补偿的一种方法。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纳税人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享受税收优惠。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鉴证需要的资料:
1.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